空氣中,沈沈的濕氣,沒有風
下了雨,卻還是依舊黏滯

打開電視,看到聽到蘇建和案宣判時,場外民眾失望的痛哭
看到公主激動地說明,為何要怒罵她公公無恥,以及她先生的無辜

今天中午,和友人的男友leaf,討論一下他手上涉嫌的人頭戶刑事案
看到近乎離譜的起訴書
leaf問,我沒有犯法,可是,我要不要認罪?
每個月開庭的勞頓,對於一個需要請假的上班族而言,是多大的負擔
要不要用前科記錄換來一身的輕鬆
基本上,除了幫他分析利弊,我給不了答案

我想,沒有親身體驗刑案的人
不知道官司纏身對一個人、一個家庭,會帶來多大的影響
尤其,含冤莫白的痛苦情緒,就像夜魅般擾人心神

只是,真相往往在事實發生的下一刻,就已消失無蹤
不要說法官,連當事人自己,未必能詳細、清晰地記得當時發生的一切
更何況,人類的記憶,更有可能經過自己的合理解釋,而扭曲而變異
法官再有為,有心,他能看到的,也只是有限的人證、物證呈現出來的說法
怎麼期待,用有限的事後之明,做出完全符合真相的判決
只能期待,將先入為主、未審先判的可能性降到最低,而做出無私、無我,近乎真相的判決

有罪、無罪,真的能夠反應真相嗎?
在選擇靠邊站的那一刻,我們真的是無私的嗎?得到的資訊充分到足以判斷嗎?
還是,只是為了支持而支持

只是,如果,心中還有一絲疑問,論罪科刑的那一刻,無愧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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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安妮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