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常在想,人跟人之間的感情,到底靠什麼維繫著?
真的會有一見鍾情這種不理性的事情發生嗎?
那麼,假若真的發生一見鍾情,那樣子的感情可以持續多久?

從小到大,就是一個蠻容易對別人有好感的人
還記得幼稚園的時候,超級迷戀隔壁班的一個小男生
一直到現在,那男生小時候的模樣以及他的名字,我都還記得
甚至,深深記得那時候看他喜歡的是別的小女生時候,那種痛苦的感覺,也都深烙在心裡
之後,陸陸續續喜歡過別人,可是也不是就因此忘記先前喜歡的人
有的開啟了一種兩小無猜,若有似無的情愫
有的,則始終跟自己沒有交集

至於說,現在還喜歡那些曾經喜歡過的人嗎?
說真的,他們的存在對我來說,只像是看著舊照片中的人,認識,也會回想過去的點點滴滴
可是,沒有那種想念、思慕的感覺了

所以,一直覺得自己的感情,是那種來的快,去的也可以無蹤無影的人
記憶中的畫面是一直存在著
可是,就是少了心中一股反覆輾轉的思念
因此,我從不相信自己可以永遠愛著一個人
甚至,深深質疑世界上有這種事情存在

因為,時間是這麼的奇妙
它一分一秒帶來了許多,也帶走了許多
就像是潮汐,來來回回

原來的,早已不存在
新到的,一下子又成了舊往

人世間的遞嬗,不就是這樣嗎?

既然如此,又何必太計較,太執著呢?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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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安妮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